2020年4月26日,学校关工网站“上级文件”栏目刊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关于做好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关工委〔2020〕5号)。
这个通知是根据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做好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关委函〔2020〕4号)和省关工委《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关工委〔2020〕6号)要求,为了做好中关工委成立30周年和教育部关工委成立30周年纪念表彰工作而做出的。
通知提出,各地各高校(含部属高校)关工委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先进集体1个(含市、区县教育系统关工委和高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和先进个人1名。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需在5月15日前,将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审批表,表内事迹 500 字以内(表格形式见附件 1、附件2)电子版材料报送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