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瑾同学的推荐理由:我理解的原文中“想做的事”是指自己内心的追求,比如梦想啊,并不是那些随心所欲、无理取闹、伤天害理之类的事。每个人都只能对自己的幸福快乐负责。如果别人不痛快,并不是你的错,不是你的原因。所以我自己并不纠结于“如果我这样做了,就是自私,不顾别人……”相反,会坚持做让自己快乐的事,而且快乐是可以传递的能量。不一定只能自顾自快乐,自己快乐了,才有力量把这份快乐传递给家人啊朋友啊,给他们也带去快乐;或者自己可以更好地去关怀家人朋友。没有快乐和爱,仅仅是像完成任务一样地去尽责任,大概并不会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