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
关心下一代工作 
工作动态
一附院党委发文动员职工捐赠助学基金
第一临床医学院关工分委2010年1月22日报道:与学校第一临床医学院实行统一管理体制的我校第一附属医院党委2010年1月14日向各党支部、各处(科)发出《关于印发〈广州中医药大学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第一附属医院职工捐赠工作细则〉的通知》(中党一院〔2010〕1号)。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章程》制定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第一附属医院职工捐赠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1.全年接受本院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和在职教职工)捐款,院关工分委每半年向大学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上缴本院员工的捐款。2.捐款以自愿为原则,数额不拘,可一次性捐1年120元、3年360元、5年600元、10年1200元;一次性捐款200元以上,要求取得大学财务处正式票据或要求获得大学关工委加印的《突出贡献证书》作为行善记录的依据者,应在交款时说明。3.捐款者在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专题网站“助学基金•捐赠芳名”栏目公布。4.各党支部按《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捐赠芳名录》(一式两份)登记后把捐款上交院财务处,并同时向院关工分委(设在工会)发送《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捐赠芳名录》电子版,以便在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专题网站“助学基金•捐赠芳名”栏目公布。5.院财务处在核对移交款额与《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捐赠芳名录》所登记捐款相符以后,在芳名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并根据要求开出等额的收款票据(除非个人有要求,每个单位同一次移交款项只开一张票据由负责人保存备查),统一将款项转帐给校财务处。6.非中共党员的离退休员工到院工会捐款,由院工会统一收缴,并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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