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8日,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专题网站的“上级文件”栏目转载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该意见于2009年4月21日发布,中央各大新闻媒体于2009年5月7日刊发。
国务院意见共分10个部分:一是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三是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四是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五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包括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完善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快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六是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七是加快民族医药发展;八是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九是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十是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国务院意见除了从整体上阐述了思想认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保障措施外,涉及了临床医疗、预防保健、科学研究、人才队伍、中药产业、文化繁荣、对外交流等中医药(包括民族医药)发展的各个方面。